北京師范大學-2024年UIC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院校招生辦公室
為鼓勵和吸引更多優(yōu)秀的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我校,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并激勵學生入學后繼續(xù)努力學習,特設立我校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獎勵標準
全國普通高考報考我校,被我校錄取并按時報到注冊的優(yōu)秀本科新生。在非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在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為非征集志愿填報我校。
2024 年學校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分為六種:
第一種為新生入學全額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
第二種為新生入學半額獎學金,為當年學費減半,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
第三種為學科特長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或減半,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
第四種為卓越新生獎學金,為當年學費一次性減免兩萬元人民幣;
第五種為卓雅新生獎學金,為減免當年 UIC 住宿費,原則上為期四年;
第六種為博雅新生獎學金,為當年學費一次性減免一萬元人民幣。
*各類新生入學獎學金(含全額獎學金、半額獎學金、學科特長獎學金、卓越新生獎學金、卓雅新生獎學金、博雅新生獎學金)之間不可兼得。對于廣東省珠海籍新生,學校還設有珠海籍本科新生學費減免政策,具體實施辦法詳見《2024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學費減免實施辦法》。珠海籍本科新生學費減免與學校2024年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不可兼得。
二、獲獎條件及審核辦法
1、學校本科新生入學全額及半額獎學金獲獎條件: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127分或以上,同時高考分數(shù)排名或高考文化分總分須滿足以下要求:
“3+3”高考改革省市獎學金評定要求:
省、市、自治區(qū) |
全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半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
山東 |
16000 |
22000 |
天津 |
5000 |
8000 |
海南 |
3000 |
3200 |
浙江 |
13000 |
18000 |
上海 |
6500 |
8000 |
北京 |
5000 |
7000 |
“3+1+2”高考改革省市區(qū)獎學金評定要求:
省、市、自治區(qū) |
全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半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
---|---|---|---|---|
選考歷史 |
選考物理 |
選考歷史 |
選考物理 |
|
廣東(本科批次) |
1700 |
8000 |
3000 |
15000 |
河北 |
3000 |
13000 |
4500 |
18000 |
遼寧 |
1000 |
5000 |
2500 |
10000 |
福建 |
1000 |
7500 |
1500 |
10000 |
湖南 |
1000 |
6500 |
3000 |
15000 |
重慶 |
1000 |
8000 |
3500 |
10000 |
湖北 |
1000 |
6000 |
3000 |
15000 |
江蘇 |
3000 |
10000 |
4500 |
18000 |
安徽 |
3000 |
13000 |
5000 |
18000 |
江西 |
2000 |
10000 |
3000 |
12000 |
黑龍江 |
1500 |
4000 |
2200 |
8000 |
吉林 |
600 |
3000 |
1000 |
6000 |
廣西 |
1000 |
5000 |
3000 |
12000 |
貴州 |
1000 |
5000 |
3000 |
10000 |
甘肅 |
1500 |
5000 |
2000 |
10000 |
其他招生省市區(qū)獎學金評定要求:
|
全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半額獎學金高考分數(shù)排名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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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河南 |
4500 |
16000 |
6000 |
25000 |
內(nèi)蒙古 |
1000 |
3000 |
1800 |
7000 |
陜西 |
2000 |
10000 |
4000 |
15000 |
山西 |
1500 |
6000 |
2500 |
8500 |
云南 |
1500 |
6000 |
3000 |
12000 |
四川 |
3000 |
10000 |
4500 |
16000 |
新疆 |
文科考生高考文化分總分高出一本線 80 分或以上 |
理科考生高考文化分總分高出一本線 110 分或以上 |
文科考生高考文化分總分高出一本線 50 分或以上 |
理科考生高考文化分總分高出一本線70分或以上 |
2、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對于在我校廣東省綜合評價入學測試中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即我校全英文入學測試滿分225分,入學測試成績達到210分或以上的考生),歷史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名達到廣東省歷史類考生前3000名(含),物理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名達到廣東省物理類考生前15000名(含),被我校2024年廣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批次綜合評價錄取并報到就讀的考生,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評定,給予當年學費全免,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而符合以上UIC綜合評價入學測試成績要求,且歷史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名達到廣東省歷史類考生前4000名(含),物理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名達到廣東省物理類考生前18000名(含)的綜合評價錄取并報到就讀的新生,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評定,給予當年學費減半,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
3、學科特長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對于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競賽獲得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及以上并經(jīng)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http://gs.cyscc.org/)的高三年級學生,被我校2024年錄取并報到就讀的,可獲得我校2024年學科特長新生入學獎學金。其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新生可獲得學校2024年學科特長本科新生入學全額獎學金,為當年學費全免,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獲得省級賽區(qū)一等獎的新生可獲得學校 2024 年學科特長本科新生入學半額獎學金,為當年學費減半,符合學校獎學金續(xù)得政策的原則上為期四年。
4、卓越新生獎學金、卓雅新生獎學金、博雅新生獎學金,采取中學推薦的形式,申請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17:00,考生獲獎高考成績排位及申請要求咨詢各省市區(qū)招生組。
5、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評定,凡是被我校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專業(yè)錄取,同時獲得我校2024年本科新生入學全額獎學金的優(yōu)秀新生,其學業(yè)導師由院士或國內(nèi)外知名學者擔任。
6、考生高考文化分總分為當?shù)馗呖嘉幕颇靠荚嚨目偝煽儯援數(shù)厥〖壵修k投檔分數(shù)為準,不含學業(yè)水平考試量化分數(shù)以及其他加分??忌呖挤謹?shù)對應的排名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一分一段”表中該分數(shù)的最高位次為準。考生高考分數(shù)在所屬省份的名次排名,考生須達到該排名以內(nèi)(含)。
7、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評定,凡是獲得全額新生入學獎學金的新生,如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且經(jīng)廣東省教育廳認定為困難同學,在校期間參加學校組織的交換生項目或寒暑期學習課程,可獲減免除生活費以外的一定比例的費用資助:交換生項目規(guī)定的住宿費、學生簽證申請費、交通費等;寒暑期學習課程規(guī)定的學費、住宿費、學生簽證申請費、交通費、圖書館服務及電腦打印收費、課外活動費用等。具體可獲減免費用的項目及金額,學生提交減免申請書面郵件予學生事務處后,再由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進行評定。
8、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評定,獲得2024年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的學生,在校期間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獲得勤工儉學的機會。
9、全額及半額獎學金的發(fā)放原則上為期四年,但每學年結束后須進行審核。為鼓勵更多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在學業(yè)上繼續(xù)努力,根據(jù)學生上一個學年度的平均成績
(YGPA)排名(本年級或本年級本專業(yè)或本年級本大類,以排名最前的數(shù)據(jù)為準)進行審核,排名及相應的續(xù)得獎學金金額如下:
類別 |
學業(yè)成績排名 |
獎勵金額 |
---|---|---|
A |
8%以內(nèi)(包含 8%)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 100% |
|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二 |
|
|
獎勵當年獲得入學獎勵金額的三分之一 |
D |
30%以外 |
無 |
審核如遇特殊情況,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將視情況酌情進行評定。
三、發(fā)放管理
1、第一學年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注冊后自動作為當年學費或住宿費減免;
2、學年結束后:學校對全額獎學金、半額獎學金獲獎學生的行為規(guī)范和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學生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且達到續(xù)得審核成績要求的,次學年方可續(xù)得獎學金;學校對卓雅新生獎學金獲獎學生的行為規(guī)范進行考核,學生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次學年方可續(xù)得獎學金;
3、若全額或半額獎學金學生前一學年審核成績未達到續(xù)得獎學金的要求,則取消該生次學年本項獎學金的續(xù)得,次學年以后各學年是否續(xù)得仍視其前一學年度的平均成績是否達到審核成績要求而定;
4、凡學生中途轉、退學的,取消轉、退學以后各學年獎學金的續(xù)得資格;凡學生因自身主觀因素造成的中途轉、退學,該學生應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該項獎學金;
5、凡學生中途休學的,取消休學學年獎學金額度;復學后,按照休學前學習成績及行為規(guī)范考核情況發(fā)放相應的獎學金;
6、凡有違法行為、弄虛作假并經(jīng)查實或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處分的,取消獎學金資格,取消次學年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的續(xù)得資格;
7、若全額或半額獎學金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交換生項目或海外、境外學習項目,如交換時間為期一學期,則以該學年在 UIC 的學期 GPA(sGPA)作為年度 GPA 參與獎學金續(xù)得評定;如交換時間為期一年,則自動默認次學年不獲得獎學金續(xù)得資格;
8、新生入學獎學金的發(fā)放年限為四年;
9、全額獎學金與校內(nèi)其它獎學金不可兼得,但不影響國家級獎助學金的申請。
四、評定辦法
1、學校遵循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yōu)榛疽罁?jù),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在招生委員會的監(jiān)督下,擇優(yōu)錄取。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標準對新生入學獎學金獲得者進行評定。
2、我校在高考錄取工作結束后確定新生入學獎學金發(fā)放名單。
3、學校本科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3620055、
3620066、3620077、3620088
學校各省市區(qū)招生組聯(lián)系電話見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https://admission.uic.edu.cn/undergraduate/contact.htm
五、附則
本實施辦法經(jīng)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批準,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本科生獎助學金委員會,適用于2024級全國統(tǒng)招本科新生。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