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學費 / 住宿費標準學費
院校招生辦公室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根據(jù)閩價〔2000〕費245號 、閩價〔2004〕費16號、閩價費〔2018〕190號、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學校本科專業(yè)收費標準如下:
1.一般本科專業(yè)5040元/年。
2.重點學科專業(yè)5460元/年。
3.軟件工程專業(yè)9200元/年均(一、二年學費5040元/年,三、四年學費13360元/年)。
4.藝術類本科專業(yè)8640元/年。
5.閩臺合作辦學一般本科專業(yè)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6.閩臺合作項目藝術類本科專業(yè)采用“4+0”模式,18000元/年。
7.“中高計劃”的費用主要分為三部分:
(1)學生需按普通專業(yè)標準向我校繳納四年學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5460元/年,經(jīng)濟學專業(yè)5040元/年。
(2)學生在外方合作高校交流學習期間的學費按外方合作高校當年標準向外方合作高校繳納,生活費、住宿費由學生自理。
(3)項目協(xié)辦方(北京中教人文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將向學生收取項目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48000元/生。由項目協(xié)辦方開具票據(jù),該項目服務費不納入我校經(jīng)費管理。費用分兩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學報到時收取人民幣33000元/生(費用包含項目管理費、雅思強化等銜接課程費。無論學生是否出國,該費用不予退還);第二次于學生在獲得外方合作高校錄取信后10個工作日內收取人民幣15000元/生(費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請費、簽證指導費以及境外服務費。若學生未能獲得留學簽證,該費用全額退還)。
第二十八條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2023年宿舍收費標準如下:
1.達理公寓4A、4B幢(4人間):1200元/生•學年;達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間):950元/生•學年;達理學生公寓2號站(6人間):800元/生•學年。(閩價費〔2006〕298號、閩價費〔2010〕43號、閩發(fā)改服價函〔2020〕434號)
2.瑞京公寓A、B、C幢(6人間):1030元/生•學年;瑞京公寓D幢(6人間):900元/生•學年。(閩價〔2002〕費83號、閩價費〔2010〕43號)
3.新學生公寓一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漳價審〔2014〕14號)
4.圓山校區(qū)2號樓(2人間):1000元/生•學年;圓山校區(qū)2號樓(6人間):900元/生•學年;圓山校區(qū)3號樓(4人間):1200元/生•學年;圓山校區(qū)男生公寓(6人間):900元/人•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19〕 407號、閩發(fā)改服價函〔2021〕367號)
5.校內舊公寓(6人間):800元/生•學年;校內15號樓6-7層(4人間):500元/生•學年。(閩發(fā)改服價函〔2020〕434號)
備注:以上住宿標準不含空調部分,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的標準為: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漳價審〔2013〕27號)。
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執(zhí)行。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yè)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一)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三)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四)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五)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