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辦公室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浙江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862、省標代碼0052。辦學地點:杭州蕭山校區(qū)(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qū)學知路151號)、紹興上虞校區(qū)(紹興市上虞區(qū)五星西路111號)。
第三條??學校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辦建設類全日制高等職業(yè)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專業(yè)群A類)、國家優(yōu)質高職院校、國家骨干高等職業(yè)院校、全國職業(yè)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校、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全國首批100所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全國國防教育特色校、全國定向培養(yǎng)士官試點院校、全國職業(yè)教育育人成效50強、全國職業(yè)教育服務貢獻50強、浙江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浙江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園建設試點單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職試點學校、專升本學生聯(lián)合培養(yǎng)試點學校。連續(xù)8年獲得省教育廳教學業(yè)績考核A級,為建設行業(yè)和地方經濟建設輸送了各類人才6萬余名,是建設行業(yè)人才培養(yǎng)的基地和搖籃。
第四條??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fā)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495名,面向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建筑類、電子與電工類、文秘類、藝術類(工藝美術)、計算機類等考生75名,共計570名,學制均為3年,2023年學費按浙江省發(fā)改委核發(fā)的2023年收費額度為準,另行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表1 ?2023年提前招生計劃表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計劃 |
學費標準 |
招生對象 |
備注 |
1 |
建筑工程技術 |
50 |
75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2 |
建筑工程技術(工業(yè)化設計與管理) |
10 |
75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3 |
市政工程技術 |
25 |
66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4 |
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 |
15 |
66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5 |
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 |
65 |
75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6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數智運維) |
80 |
66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7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30 |
66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8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10 |
66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
9 |
現代文秘(工程檔案智慧管理) |
15 |
60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0 |
現代文秘(建筑文秘與管理) |
20 |
60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1 |
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60 |
180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2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90 |
180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25 |
18000元/年 |
普高招生考生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4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10 |
66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建筑類 |
|
15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10 |
66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電子與電工類 |
|
16 |
現代文秘(工程檔案智慧管理) |
20 |
60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文秘類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7 |
現代文秘(建筑文秘與管理) |
15 |
60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文秘類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8 |
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10 |
180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藝術類(工藝美術)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19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5 |
180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電子與電工類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20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5 |
18000元/年 |
單獨考試招生計算機類 |
紹興上虞校區(qū) |
說明:1.我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與美國貝茨技術學院合作。
第四章報名辦法
第六條??報名條件。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報名手續(xù)的高中(中職)階段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條件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3.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不限,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工藝美術類除外)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
第七條?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考生于3月3日-3月28日16:00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s://zsw.zjjs.edu.cn)“提前招生報名入口”,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yè),多填報的志愿視為無效。
第八條??入圍綜合素質測試。普高招生考生根據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折算后(語文、數學、外語和其他等級最高的2門,折算方法見表2)從高到低排序,按各專業(yè)各類別招生計劃的1:5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若實際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yè)該類別計劃數的規(guī)定比例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若入圍資格線考生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則一并入圍;單獨考試招生工藝美術類考生根據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排序,按各專業(yè)各類別招生計劃的1:5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若入圍資格線考生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則一并入圍;單獨考試招生建筑類、電子與電工類、文秘類、計算機類考生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即入圍。入圍名單于4月4日16:00前公布在學校招生網。
第九條??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在4月6日16:00前登錄學校招生網完成以下步驟:
1.修改并完善個人聯(lián)系信息;
2.網上簽訂考試承諾書并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3.繳納報名考試費??忌U納報名考試費標準為140元/人,報名考試費概不退還。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第十條??準考證打印。完成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考生在4月14日-4月15日登錄學校招生網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考試與評分
第十一條??高職提前招生選拔考試以高中學考或職業(yè)技能考試為基本依據,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學籍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僅認可其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
普高招生考生總成績(200分)=高中學考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素質特長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成績(200分)=職業(yè)技能考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素質特長分
1.高中學考折算成績(普高招生考生)
從10門高中學考中選取語文、數學、外語和其他等級最高的2門組成,總分100分。往屆生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并,取其折算后的平均值。具體折算分數如下表。
表2 ?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折算對照表
成績等級 |
A |
B |
C |
D |
其他 |
折算分值 |
20 |
18 |
15 |
10 |
0 |
2.職業(yè)技能考試折算成績(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考生所屬大類的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包括職業(yè)技能操作和職業(yè)技能理論兩部分)作為基本依據,按100分折算。
3.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普高招生考生主要測試職業(yè)適應能力,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主要測試文化素質,總分80分。各專業(yè)各類別綜合素質測試科目見下表。
表3 ?各專業(yè)各類別綜合素質測試科目表
生源類別 |
專業(yè)名稱 |
測試科目 |
普高 |
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業(yè)化設計與管理)、市政工程技術、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數智運維)、建筑設備工程技術、建筑電氣工程技術、現代文秘(工程檔案智慧管理)、現代文秘(建筑文秘與管理)、建筑電氣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職業(yè)基本素養(yǎng) |
普高 |
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美術基礎 |
建筑類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文化基礎 |
電子與電工類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建筑電氣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
文秘類 |
現代文秘(工程檔案智慧管理)、現代文秘(建筑文秘與管理) |
|
藝術類(工藝美術) |
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
計算機類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測試時間4月15日,測試地點杭州蕭山校區(qū),具體測試項目要求請詳見我校招生網上公布的綜合素質測試方案。
4.素質特長分:總分20分。為鼓勵考生全面發(fā)展,凡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賦分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項目分值的50%計分。
表4??素質特長分標準表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項目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二級及以上 |
20分 |
素質特長分申請考生務必在3月28日前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將申請表原件、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等材料郵寄到杭州蕭山校區(qū),素質特長申請表可在我校招生網下載,考生申請素質特長計分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
第六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二條??參加我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按各專業(yè)各類別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招生計劃數的300%確定備錄取名單。
第十三條??分數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擬錄取時如果總成績同分,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排序錄取。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名次的情況,則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高的考生優(yōu)先錄?。桓咧须A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yè)技能考試折算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若某專業(yè)某類別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yè)該類別計劃數時,按照該專業(yè)該類別實際參考人數的9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遇小數則按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設置備錄。
第十五條??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yè))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yè))作為錄取結果??忌惠嗊x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取和備錄取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取順序遞補。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六條??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騿为毧荚囌猩y(tǒng)一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則可參加普通高校或單獨考試招生統(tǒng)一考試,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七章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校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71-82382096。
第十八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學校提前招生,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照片等各項報名內容均應真實有效、清晰無誤。如有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guī)定處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其??他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網為學校發(fā)布提前招生事宜的官方網站,一切信息以官方網站發(fā)布為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了解學校發(fā)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忌兄Z書采用在學校招生網上閱讀并認可的形式,凡報名并確認的考生均視作已閱讀并承諾遵守各項約定。
第二十條??實施進程安排(如有變動,以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招生網公布為準)
表5??提前招生進度表
序號 |
內容 |
日期 |
1 |
考生網絡報名 |
3月3日-3月28日16:00 |
2 |
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公布 |
4月4日16:00前 |
3 |
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 |
4月6日16:00前 |
4 |
素質特長分材料郵寄 |
3月28日前 |
5 |
準考證打印 |
4月14日-4月15日 |
6 |
綜合素質測試 |
4月15日 |
7 |
素質特長分公示 |
4月25日前 |
8 |
確定“擬錄取”、“備錄”及“未錄取”考生名單 |
5月7日前 |
9 |
學校擬錄取和備錄結果提交服務平臺 |
5月7日8:30—17:30 |
1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9日8:30—17:30 |
11 |
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0日8:30—17:30 |
12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1日8:30—17:30 |
13 |
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2日8:30—17:30 |
14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3日8:30—17:30 |
15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 |
5月14日8:30—17:30 |
16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6日 |
17 |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
5月17日—30日 |
18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5月31日 |
第二十一條??招生聯(lián)系方式: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qū)浙江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郵編:311231。
招生咨詢電話:0571-82871234,82606765。
學校招生網:https://zsw.zjjs.edu.cn。
微信公眾號:zjjyzs。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