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本科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院校招生辦公室
資助政策
總則
為充分鼓勵優(yōu)秀學子報考溫州肯恩大學,接受優(yōu)質的國際化教育,學校特制定2023年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學校將從2023級新生中遴選高考成績突出的優(yōu)秀學生,發(fā)放“精英獎學金”、“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和“博雅獎學金”。
本獎學金實施辦法包括:
(一)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新生“精英獎學金”實施辦法
(二)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三)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新生“博雅獎學金”實施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2023級入學的本科新生。溫州肯恩大學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對新生入學獎學金的評選及頒發(fā)有最終的解釋權和決定權。
(一)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新生“精英獎學金”實施辦法
“精英獎學金”用于激勵高考成績拔尖的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溫州肯恩大學。獎學金用于幫助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各類國際活動、赴美交換學習以及畢業(yè)后出國深造等。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全國高考統(tǒng)招批次錄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條 “精英獎學金”金額
人民幣45萬元整,按學年平均發(fā)放。
第三條 “精英獎學金”評定條件
學生的高考成績須達到以下要求:
省/市/自治區(qū) |
高考名次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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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歷史 |
理科/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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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2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1000名(含)以內 |
廣東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3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5000名(含)以內 |
黑龍江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25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0名(含)以內 |
遼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5000名(含)以內 |
江蘇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3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5000名(含)以內 |
云南、重慶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3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6000名(含)以內 |
陜西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5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8000名(含)以內 |
山西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5000名(含)以內 |
福建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8000名(含)以內 |
河南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27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5000名(含)以內 |
安徽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20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25000名(含)以內 |
湖北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6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0名(含)以內 |
湖南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6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0000名(含)以內 |
四川、河北、貴州、廣西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600名(含)以內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8000名(含)以內 |
浙江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8000名(含)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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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高考分數排名全市8000名(含)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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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高考分數排名全市12000名(含)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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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高考分數排名全市8000名(含)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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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
高考分數排名全省18000名(含)以內 |
注:學生高考分數對應名次號以“一分一段表”中該分數的最高位次為準。
第四條 “精英獎學金”發(fā)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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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獎學金”的發(fā)放原則上為期四年,每期金額先抵免該學年學費、住宿費,剩余金額在學年末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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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須遵守我國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法行為或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書面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取消當年剩余獎學金額度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
凡學生在學年中途轉、退、休學的,學費和住宿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其中,轉、退學的取消該學年剩余獎學金額度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額度,休學的剩余獎學金額度視具體情況發(fā)放。凡學生在學年中途赴美交換的,每期金額根據實際在校情況發(fā)放(詳見《2023年新生獎學金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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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獎學金不可與“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及“博雅獎學金”兼得,以最高額為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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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獎學金由溫州肯恩大學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定后,由招生辦制作獲獎者清單,經委員會成員及招生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發(fā)財務部作為實施學費、住宿費減免及發(fā)放依據。經辦部門應確保在學生繳費期限內完成評獎工作。
(二)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用于獎勵優(yōu)秀的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溫州肯恩大學。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全國高考統(tǒng)招批次/三位一體/藝術類錄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條 “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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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高考成績達到獎學金評定條件即可獲第一學年學費等額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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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年在校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學生,可續(xù)獲一年。最多可獲得兩學年學費等額獎學金。
第三條 “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評定條件
學生的高考成績須達到以下要求:
省/市/自治區(qū) |
高考成績要求 |
浙江包括藝術一批考生(滿分:750分) |
高考分數排名25000名(含)以內 |
上海 |
高考分數排名11000名(含)以內 |
北京 |
高考分數排名16000名(含)以內 |
天津 |
高考分數排名13000名(含)以內 |
山東 |
高考分數排名31000名(含)以內 |
廣東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9000名(含)以內 |
江蘇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5000名(含)以內 |
河北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5500名(含)以內 |
遼寧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2500名(含)以內 |
湖南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4000名(含)以內 |
湖北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3000名(含)以內 |
福建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1500名(含)以內 |
重慶 |
歷史組高考分數排名3000名(含)以內 |
江西 |
文科高考分數排名3000名(含)以內 |
山西 |
文科高考分數排名1500名(含)以內 |
黑龍江 |
文科高考分數排名3600名(含)以內 |
其他招生省、市、自治區(qū)(滿分:750分) |
文科超出一本省控線50分(含)以上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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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表總分僅供參考,如有變化以當年各省、市、自治區(qū)考試院公布的總分為準,獎學金選拔條件按變化后總分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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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高考分數對應名次號以“一分一段表”中該分數的最高位次為準。
第四條 “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發(fā)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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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通過學費減免形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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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xù)獲評選辦法:
(1)學生須遵守我國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凡有違法行為或在校期間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書面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取消該獎學金續(xù)獲評選資格;
(2)學生在校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優(yōu)異,學年GPA達到3.5及以上且專業(yè)排名前20%,所修課程無不及格,且該學年至少修滿10學分;
(3)國情、體育和藝術課程學年GPA達到3.0及以上,體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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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學生在學年中途轉、退、休學或赴美肯交換的,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詳見《2023年新生獎學金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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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獎學金不可與“精英獎學金”、“博雅獎學金”或院長獎學金兼得,以最高額為限定;但不影響院長獎學金榮譽的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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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獎學金由溫州肯恩大學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定后,由招生辦制作獲獎者清單,經委員會成員及招生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發(fā)財務部作為實施學費減免依據。經辦部門應確保在學生繳費期限內完成評獎工作。
(三)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新生“博雅獎學金”實施辦法
“博雅獎學金”用于鼓勵浙江籍優(yōu)秀學子就讀溫州肯恩大學。
第一條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溫州肯恩大學2023年浙江省高考統(tǒng)招批次/三位一體/藝術類錄取的本科新生。
第二條 “博雅獎學金”金額
該項獎學金分為半額獎學金(等額半學年學費)和人民幣20000元兩檔,只發(fā)放一次。
第三條 “博雅獎學金”評定條件
浙江包括藝術一批考生 (滿分:750分) |
高考成績要求 |
半額獎學金 |
高考分數排名29000名(含)以內; |
人民幣20000元 |
高考分數排名38000名(含)以內;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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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表總分僅供參考,如有變化以當年浙江省考試院公布的總分為準,獎學金選拔條件按變化后總分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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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高考分數對應名次號以“一分一段表”中該分數的最高位次為準。
第四條 “博雅獎學金”發(fā)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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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獎學金”通過學費減免形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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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學生在學年中途轉、退、休學的,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詳見《2023年新生獎學金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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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獎學金不可與“精英獎學金”及“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兼得,以最高額為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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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獎學金由溫州肯恩大學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定后,由招生辦制作獲獎者清單,經委員會成員及招生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發(fā)財務部作為實施學費減免依據。經辦部門應確保在學生繳費期限內完成評獎工作。
附件:
2023年新生獎學金實施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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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離校形式 |
實施細則 |
精英獎學金 |
轉學、退學 |
學費、住宿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取消該學年剩余獎學金額度及以后各學年獎學金額度。 |
休學 |
1.學年中途休學,學費、住宿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剩余獎學金額度(1)休學以年為單位,剩余獎學金額度順延至返校學年初執(zhí)行;(2)學年結束前返校,剩余獎學金額度于年末發(f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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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年開始之前辦理休學(即還未產生學費、住宿費減免程序的):該學年獎學金延后至返校學年執(zhí)行,并逐年順延。如連續(xù)休學超過2年,將取消后續(xù)所有獎學金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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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交換(大二學年起) |
1.秋季赴美交換的,學年初發(fā)放溫肯全額學費(即6.5萬);若中途返校,返校后產生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須自行繳納;剩余獎學金額度將于年末發(f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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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春季赴美交換的,將在學年末計算該年實際在溫肯期間發(fā)生的學費和住宿費,作為減免金額,學年額度減去減免金額后剩余金額將于年末發(f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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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秀獎學金 |
轉學、退學 |
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大一學年離開的取消續(xù)獲資格。 |
休學 |
1.學年中途休學: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續(xù)獲資格評定僅限第一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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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年開始之前辦理休學(即還未產生學費減免程序):該學年獎學金延后至返校學年執(zhí)行;第一學年休學將取消續(xù)獲資格。如連續(xù)休學超過2年,將取消該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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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交換(大二學年起) |
學年中途赴美交換的,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赴美交換期間不享受獎學金減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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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獎學金 |
轉學、退學 |
學費減免部分不執(zhí)行退費政策,實際繳納部分按學校退費計量原則,根據實際在校天數測算應退比例并予以退費。 |
休學 |
1.學年中途休學:退費政策同轉、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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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年開始之前辦理休學(即還未產生學費減免程序):該學年獎學金延后至返校學年執(zhí)行。如連續(xù)休學超過2年,將取消該獎學金。 |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6月1日